申请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组织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含非广东生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应事先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开班申请。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高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二)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学年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由高校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人员花名册》(需学生签名);
(三)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高校的银行基本账户;
(六)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开班的批复复印件。